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不同的翻譯反映兩岸三地不同文化

香港《文匯報》日前刊出文章《“三地三譯”折射兩岸三地文化》。該文說,大陸、香港和台灣在翻譯外國詞語特別是人名時出現的三種不同譯法。三地之中任何一地的譯法如果比較優秀和妥貼,會逐漸被其他兩地借鑒和採納。既折射兩岸三地文化不同,也在互相交融和滲透中取長補短,這是兩岸三地文化互動的一個現象。所謂“三譯”,是指大陸、香港和台灣在翻譯外國詞語特別是人名時出現的三種不同譯法。如果不瞭解“三譯”,往往遭遇不少雞同鴨講的窘境。三地之中任何一地的譯法如較優秀和妥貼,會逐漸被其他兩地借鑒和採納。“三譯”既折射兩岸三地文化不同,也在互相交融和滲透中取長補短,這是兩岸三地文化互動的一個現象。 
 
剛結束的第20屆香港書展,本土著作《世事新語》受到熱捧,該書講述粵語如何影響中國30年。來自粵港兩地的幾位文化人在談到最近被中國領導人反覆使用的粵語“企穩”時,就語言文化的“多元性”發揮出不同看法,他們指出,“搞掂”、“打的”、“埋單”、“炒更”、“養眼”、“生猛”、“搞笑”、“T恤”、“歌廳”、“超市”、“入圍”等上百個粵語新詞,深深影響中國的發展。有論者指:“粵語影響中國的過程,本身就是翻譯的過程,‘埋單’變成了‘買單’,‘搞掂’變成了‘搞定’……” 
 
“粵語影響中國本身就是翻譯的過程”這一命題,令筆者想到另一個亦頗有意思的命題:“‘三地三譯’折射兩岸三地文化”。筆者多年來從事時事和文化評論,對內地與港台“三譯”的現象頗感興趣。筆者認為,如果不瞭解“三譯”,往往遭遇不少雞同鴨講的窘境。從歷史上看,“三譯”不是單純的翻譯問題,而是涉及文化、風俗乃至政治的方方面面。“三譯”的現象,以政治人物譯名為例:Margaret Thatcher大陸譯為柴契爾夫人,台灣叫佘契爾夫人,香港叫戴卓爾夫人;Ronald Reagan大陸譯雷根,台灣叫雷根,香港譯列根;Bill Clinton內地譯克林頓,臺灣叫柯林頓,香港兩個譯名都用;George Bush內地譯布希,台灣叫布希,香港叫做布殊;John Fitzgerald Kennedy內地譯甘迺迪,台灣譯甘迺迪,香港叫甘乃地;Henry Alfred Kissinger內地譯基辛格,台灣叫季辛吉,香港跟隨大陸;Lyndon Johnson內地譯詹森,台灣和香港或譯詹森或強森…… 
 
“三地三譯”有許多不同之處。第一,大陸的翻譯是一個音節一個音的去翻譯,台灣按照中國人名習慣,翻譯外國人名往往不超過三個字。內地太拘泥一個音節一個音去翻譯,例如文革前對俄國某戲劇理論家有個水蛇長的譯名:“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可能太冗長,以後變成了“斯坦尼”三字,省去了囉囉嗦嗦的“斯拉夫斯基”五字,又好記又上口。看來,“三譯”在“刪繁就簡三秋樹”方面,內地似可向港台借鑒。 
 
第二,大陸的譯法更注意“中外之分”,讓人一看就知道是外國人。例如“基辛格”這個名字,一見就知道是外國人,但是基辛格的台灣譯名“季辛吉”,就難辨是洋人抑或華人。香港和台灣翻譯外國人名,多半是有中國姓氏的。例如將柴契爾夫人叫戴卓爾夫人或佘契爾夫人,“戴”或“佘”都是中國姓氏,“撒”則不是。歷屆港督如楊慕琦、葛量洪、柏立基、戴麟趾、麥理浩、尤德、衛奕信、彭定康等,也都有中國姓氏。英國外交部將末屆港督Christopher Francis Patten譯為彭定康,既有中國姓氏,又有“安定康泰”之名,顯示英國佬醒目,知道華文威力,很懂得入鄉隨俗。開初中國外交部將彭定康譯為柏滕,令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知何許人也,但後來也很快改為彭定康。 
 
這種給外國人名譯個中國名字的做法,並不是港台的創造,其實是從“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內地翻譯界承襲過來的,那時沿用下來的外國名人,多半有中國姓氏,例如:肖伯納、卓別林、華盛頓、林肯、杜勒斯、羅斯福、馬歇爾、史迪威、戴高樂。三十年代以魯迅為首的左翼文藝界,是當時翻譯界蘇俄文學的主力,他們也把許多俄羅斯作家冠上中國的姓氏:例如高爾基、戈果理、普希金、柴訶夫等。不過,一九四九年後,內地翻譯界強調外國人名的音譯,後來翻譯的外國人名中國姓氏就少了。 
 
“三地三譯”,還透露三地風俗習慣和政治文化不同。例如台灣給奧巴馬起名“歐巴馬”,因為這個“奧”字在閩南語中是“不好”的意思,所謂“奧步”即陰招、損招也。再如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台灣大概覺得“克”不是好字眼,也不像中國姓氏,所以給他起姓名為“柯林頓”。值得一提的是克林頓夫人Hillary Clinton,內地譯為“希拉蕊”,看不出是男人還是女人,香港和台灣覺得人家好歹是個女人,所以就分別翻譯為“希拉莉”和“希拉蕊”。筆者覺得,台灣譯為“希拉蕊”似乎有點花季少女的意味,畢竟人家現在比丈夫還風光,是堂堂國務卿,香港譯為“希拉莉”似乎更貼切。
 
再如Che Guevara,一個被譽為“共產主義堂•吉訶德”的理想主義者,難得大陸和台灣都用切•格瓦拉的譯名,香港則譯為哲古華拉。香港和台灣翻譯外國人名,似乎還在奉行上世紀早期“信、達、雅”的翻譯原則。五十年代中國曾把非洲國家“莫三比克”譯為“莫三鼻給”,確實不雅,後來改為“莫三比克”,就比較雅。例如computer一詞,內地現在部分人仍然稱為“計算機”,但港台譯為“電腦”,這種譯法更妥貼,現在已取代了“計算機”的譯法。在“信、達、雅”方面,港台亦值得大陸借鑒。 
 
港台故意選用中國人的姓氏翻譯外國人名,也是為達到“雅”的效果。但外國人名過分中國化,有時候往往“夷夏難辨”。比如大陸翻譯Saddam Hussein為“薩達姆•侯賽因”,在台灣叫“沙丹•胡笙”,香港或稱為“海珊”,香港譯名怎麼看都是個中國女人名。給外國人名譯個中國名字的做法,只要忠實於原來的發音,倒也未嘗不可。大陸翻譯外國人名嚴格遵循音譯為主、名從主人、約定俗成三原則,有時比港台略勝一籌,例如“薩達姆•侯賽因”的譯名就比較貼切,並被香港接受。三地之中任何一地的譯法如較優秀和妥貼,亦會逐漸被其他兩地借鑒和採納,這是兩岸三地文化互動的一個現象。 
 
長期以來,大量粵方言北上,如頭啖湯、生猛、炒魷魚、入圍、濕濕碎、有料、打工等,也有大量普通話南下,如變通、下海、萬元戶、下崗、股民、線民、老賴、原生態、白領、段子等。而“三地三譯”,既折射兩岸三地文化不同,也在互相交融和滲透中取長補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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